汉中8人制售假蜂蜜获刑 非法添加明矾危害身体健康

日期:2016-12-23 17:41:3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汉中8人制售假蜂蜜获刑 非法添加明矾危害身体健康,对于丧尽天良,不拿食品安全当回事,明知道会危害身体健康还一直生产的不良商,我们一定要坚决支持严打,多举报,越严厉越好。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并当庭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月9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制假售假蜂蜜的案件,杜某某等8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汉中8人制售假蜂蜜获刑.jpg

今年8月12日,杜某某和兰某某从四川省汉源县携带制作假蜂蜜的原料来到汉中,入住汉台区虎鑫晶招待所,用白糖、明矾、香精等原料制作假蜂蜜。8月23日,被告人康某某、李某、康某甲、罗某、康某乙五人也来到汉中,入住同一家招待所,杜某甲于8月30日入住该招待所。他们制作假蜂蜜冒充正宗土蜂蜜,销售到汉台区、洋县、西乡、城固、勉县、南郑等地。

制售假蜂蜜获刑.jpg

9月8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8人制售假蜂蜜的地点进行突击检查时,现场从8名被告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检查出1袋白色粉状物及制作好的疑似蜂蜜两瓶。经检测,蜂蜜样本中检测出铝的残留量,白色粉状物体主体成分为硫酸铝钾(明矾)。经汉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组论证,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蜂蜜中不得添加任何化学物质,长期、大量食用含明矾的假蜂蜜,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甲、兰某、康某甲等8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蜂蜜,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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