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仙游县黄某因待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而收到罚单,她不仅被没收“蜂蜜”和“茶油”共4瓶,还被处以罚款。
据该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黄某在钟山镇钟山村经营一爿土特产经营部。春节前夕,有一名推销员上门推销农产品,她在未查验产品证明文件,推销员所卖产品是否合格的情况下,就从该推销员处购进无商标、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与有效期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蜂蜜”和“茶油”各2瓶。其中“蜂蜜”进货价是32元/瓶,销售价是35元/瓶;“茶油”进价65元/瓶,售价75元/瓶。
这些食品货值共220元。至被查时,黄某所购4瓶食品未售出,故尚未获利。黄某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法。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黄某发出责令其立即改正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没收已查扣的食品,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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